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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的建议

发布时间:2020年02月13日来源:区政协网站作者:政协管理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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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概述

 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,社区建设和小区建设迅速扩张。但是很多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参次不齐,很多没有物业公司管理。从2014年开始,我区利用实事工程推进老旧无物业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工作,环境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,尽管自管模式推广短期内效果明显,但都遇到了许多相同的瓶颈问题。比如,自管会不具备“法人”资格,管理人员全靠奉献,专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的维修工人短缺,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待完善,缺少大额的维修资金等等。

  二、建议

  一是区委、区政府出台指导性的规范意见,从制度上解决自管模式的合法性和持续性问题。研究政策将自管会注册成为民营非营利组织,使自管会具备“法人”资格,可以开具正规发票,聘用合同制人员,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,不断完善自管会的功能;对自管会资金使用和换届选举等工作进行规范性管理,不断提升自管模式的规范性;将自管会成员纳入网格员队伍,提高现有自管会成员的待遇,不断激发自管会成员的工作热情。

  二是明确镇、街属地责任。将无物业老旧小区自管工作作为镇、街的重要工作;争取各项政策支持,积极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,维护老旧小区的和谐稳定。

  三是不断提升自管成效。逐步完善“国企物业帮扶模式”,不断扩大帮扶面,加大帮扶力度;借鉴石景山等区先进经验,在有条件的社区推广“社会组织参与模式”,由社会组织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;从政策上对参与管理的物业公司给予支持,逐步实现“物业公司渐入模式”,全面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。

  四是加强对自管会成员的培训,使自管会成员从准物业的角度提高相关的管理经验;免费或低费用培训电工、水暖工等专业人员,颁发相关证书,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性;定期组织自管会成员交流学习,不断提升自管水平。(民建大兴区工委 联系人:张松江 电话:1348884888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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